物业总公司与物业分公司的关系
1、物业分公司是与物业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的物业公司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物业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物业公司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物业分公司。而物业公司本身则称之为物业总公司或本公司。
2、物业分公司是物业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物业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物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物业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物业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物业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物业总公司的作用:
物业总公司是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总机构。是所属派出机构的首脑机关,拥有对分支机构的生产、销售、财务、人事等方面的控制权。
物业分公司的主要特征:
1、物业分公司是由隶属物业总公司依法设立的;
2、物业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物业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物业总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物业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物业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物业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物业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物业总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物业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物业总公司名称后加上物业分公司字样即可,例如四川君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物业总公司与物业子公司区别
概念:物业总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物业子公司是与物业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物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两者的联系与区别
(1)物业子公司受物业总公司的实际控制。物业总公司对物业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物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物业总公司与物业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物业总公司、物业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物业子公司虽然处于受物业总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物业总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物业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物业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物业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物业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物业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物业子公司和物业总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物业总公司作为物业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物业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物业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设立物业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设立公司的要求提出申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营业。
物业子公司与物业分公司
1.设立方式不同
物业子公司由物业总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物业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物业分公司由物业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物业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
物业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物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物业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物业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物业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物业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物业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物业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物业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物业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物业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物业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物业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物业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5.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
物业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物业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6.产品包装标注不同
物业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物业分公司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注物业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还可以只标注物业总公司的名称、住所。